为促进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学术交流,拓宽学生多元发展视野,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合作协议,现正式启动2027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籍要求: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外籍、港澳台籍)。
2.学业年限:派出时,须在我校完成至少一学年学业。
3.年级限制:派出期间及整个交流学期内,申请者不得处于毕业年级。
特别说明:如因学籍异动(休学、延期等)导致毕业时间变化,学生须在申请时主动报备。若隐瞒情况导致录取后无法派出,责任自负。
4.学业成绩:GPA须在3.0及以上。
5.语言能力:须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成绩证明文件。
香港地区专项要求:申请香港地区高校者,英语成绩须满足对方院校公布的语言成绩要求,详情另附。
6.思想政治审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7.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在本校(处于退学、转学办理流程中,或属于各类联合培养项目中人事关系不在本校者,不得申请。)
8.其他:若就读期间已参加过校级一类派出项目(校级国外交换项目),则不可报名参加校级赴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
二、申请流程
1.系统登录与信息完善
有意申请的学生请9月14日00:00至9月20日00:00(香港大学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7:00)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fudan.edu.cn),搜索并进入“学生出国出境服务”应用,选择本人感兴趣的交换项目。请在校园网环境下登录,并在选择具体项目前,务必首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项目选择与志愿填报
每人仅可申请一个交换项目。在该项目下可再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依次按照后续志愿递补。请谨慎填写三个平行志愿。
注意:若三个平行志愿皆落选,港澳台办将根据情况进行第二轮调剂,届时请同学们关注学号邮箱通知。
3.院系审核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后,须及时提醒院系的审核老师登录系统完成审核,院系审核完成后,将无法修改志愿或放弃申请。申请阶段截止日期前,未经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4.申请材料提交
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清晰、完整、规范的电子版资料:
(1)在校成绩单:须包含所有学期成绩,并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签章。
注意:学生可自行在ehall平台申请下载官方成绩单,不接受网页截图的成绩单。
(2)本专业排名证明:请提供教务服务系统网页排名截图或院系教务开具的排名证明,排名时间须为入学至今(可向辅导员或院系教务老师咨询)。
(3)英语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能力证明文件。
(4)学籍证明:通过ehall平台申请下载。
(5)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PDF格式):请将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申请陈述字数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涵盖申请动机、学习规划或赴港澳台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准备。
三、选拔与录取规则
1.资格初审:由港澳台办公室根据本通知“选拔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初筛。
2.综合评审:通过初审者,将根据GPA及专业排名、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排序。必要时将开展线下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将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申请动机,请有志于港澳台交换的同学认真撰写申请陈述。
3.平行志愿录取机制:
录取将严格遵守“志愿优先、排序录取”原则。
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综评成绩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高校名额已满,则对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学生,按其第二志愿高校重新排序录取;若第二志愿高校仍无空余名额,再按第三志愿高校排序录取。若三个志愿高校均已录满,将根据学生是否需要调剂进行统筹安排,需要调剂者可调剂至尚有余额的高校,不需要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交换资格。
4.最终录取解释权:港澳台地区高校拥有最终录取决定权。若因接收高校临时调整招生计划、专业限制或签注政策而导致录取失败或无法派出,我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将协助学生协调后续事宜。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学业安排确认
申请前,请务必仔细核对交换项目时间是否与校内教学安排(如课程、考试、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存在冲突。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导师同意,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科研进度。
2.学分转换确认
关于课程对接及返校后的学分转换认定等事宜,建议学生在申请前主动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教务处、研究生院,并提前了解接收学校的相关课程信息。
3.出境审批手续
学生一经录取,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visa.fudan.edu.cn)。必须按项目规定时间往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出访时间、交流期限或行程等。
4.遵守管理规定
在交流期间,学生须自觉遵守我校关于学生境外派出的相关规定和纪律、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以及当地法律法规。
5.信息查询义务
学生有义务主动登录接收院校官网,仔细阅读并了解课程设置、住宿安排、签注要求等最新信息,一切以对方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类别及退出机制
赴港澳台交换项目为校级一类项目(等同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赴国外交换校级项目,学生若本学历阶段已申请/录取国合处校级一类项目,则不可再申请港澳台校级一类项目)。学生一经录取后,如无不可抗力因素而因个人原因退出项目,须由院系外事负责人向港澳台办发送邮件(邮箱:zhangruo@fudan.edu.cn)说明情况,且本学历阶段不可再申请校级一类交流项目。
7.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审核,成功入选港澳台校级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完成附件院系推荐表签章,并于线下说明会时提交(具体时间将通过邮件告知)。
温馨提示:香港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提名截止时间较早,现阶段系统仅更新香港大学交换项目相关信息,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于8月21日17:00前登录ehall,并进入“学生出国出境服务”应用,完成该项目申请。其余合作院校交换信息将陆续完善,请持续留意附件内交换项目信息文档。
附件信息:
2.
附件:复旦大学学生赴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docx
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65646056
Email:zhangruo@fudan.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