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生选拔通知

发布者:张蒻发布时间:2026-08-13浏览次数:10


为促进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学术交流,拓宽学生多元发展视野,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合作协议,现正式启动2027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籍要求: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外籍、港澳台籍)

2.学业年限:派出时须在校完成至少一学年学业

3.年级限制:派出期间及整个交流学期内,申请者不得处于毕业年级

特别说明:如因学籍异动(休学、延期等)导致毕业时间变化,学生须在申请时主动报备。若隐瞒情况导致录取后无法派出,责任自负。

4.学业成绩:GPA3.0以上

5.语言能力:须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成绩证明文件。

香港地区专项要求:申请香港地区高校者,英语成绩须满足对方院校公布的语言成绩要求,详情另附

6.思想政治审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7.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在本校(处于退学、转学办理流程中,或属于各类联合培养项目中人事关系不在本校者,不得申请。

8.其他:若就读期间已参加过校级一类派出项目(校级国外交换项目),则不可报名参加校级赴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


二、申请流程

1.系统登录与信息完善

有意申请的学生请9月14日00:00至9月20日00:00(香港大学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7:00)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fudan.edu.cn搜索并进入“学生出国出境服务”应用,选择本人感兴趣的交换项目。请在校园网环境下登录,并在选择具体项目前,务必首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项目选择与志愿填报

每人仅可申请一个交换项目在该项目下可再填报两平行志愿,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依次按照后续志愿递补。请谨慎填写三个平行志愿。

注意:若三个平行志愿皆落选,港澳台办将根据情况进行第二轮调剂,届时请同学们关注学号邮箱通知。

3.院系审核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后,及时提醒院系审核老师登录系统完成审核院系审核完成后,将无法修改志愿或放弃申请申请阶段截止日期前未经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4.申请材料提交

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清晰、完整、规范的电子版资料:

1在校成绩单包含所有学期成绩,并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签章

注意:学生可自行在ehall平台申请下载官方成绩单不接受网页截图的成绩单

2本专业排名证明:请提供教务服务系统网页排名截图或院系教务开具的排名证明,排名时间须入学至今可向辅导员或院系教务老师咨询)

3英语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能力证明文件

4学籍证明通过ehall平台申请下载。

5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PDF格式):请将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合并一个PDF文件上传。申请陈述字数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涵盖申请动机学习规划或赴港澳台期间的研究计划

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准备。


三、选拔与录取规则

1.资格初审:由港澳台办公室根据本通知“选拔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初筛。

2.综合评审:通过初审者,将根据GPA及专业排名、个人简历及申请陈述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排序。必要时将开展线下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将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申请动机请有志于港澳台交换的同学认真撰写申请陈述。

3.平行志愿录取机制:

录取将严格遵守“志愿优先、排序录取”原则。

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综评成绩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高校名额已满,则对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学生,按其第二志愿高校重新排序录取;若第二志愿高校仍无空余名额,再按第三志愿高校排序录取。若三个志愿高校均已录满,将根据学生是否需要调剂进行统筹安排,需要调剂者可调剂至尚有余额的高校,不需要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交换资格。


4.最终录取解释权:港澳台地区高校拥有最终录取决定权。若因接收高校临时调整招生计划、专业限制或签注政策而导致录取失败或无法派出,我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将协助学生协调后续事宜。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学业安排确认

申请前,请务必仔细核对交换项目时间是否与校内教学安排如课程、考试、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存在冲突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导师同意,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科研进度。

2.学分转换确认

关于课程对接返校后的学分转换认定等事宜,建议学生在申请主动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教务处、研究生院并提前了解接收学校的相关课程信息。

3.出境审批手续

学生一经录取,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visa.fudan.edu.cn)。必须按项目规定时间往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出访时间交流期限或行程

4.遵守管理规定

在交流期间,学生须自觉遵守我校关于学生境外派出的相关规定和纪律、接收学校的校纪校规以及当地法律法规。

5.信息查询义务

学生有义务主动登录接收院校官网,仔细阅读并了解课程设置、住宿安排、签注要求等最新信息,一切以对方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类别及退出机制

赴港澳台交换项目为校级一类项目(等同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赴国外交换校级项目学生若本学历阶段已申请/录取国合处校级一类项目,则不可再申请港澳台校级一类项目学生一经录取后如无不可抗力因素而因个人原因退出项目,须由院系外事负责人向港澳台办发送邮件(邮箱:zhangruo@fudan.edu.cn)说明情况,且本学历阶段不可再申请校级一类交流项目。

7.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审核,成功入选港澳台校级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完成附件院系推荐表签章,并于线下说明会时提交(具体时间将通过邮件告知)。


温馨提示:香港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提名截止时间较早,现阶段系统仅更新香港大学交换项目相关信息,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于8月21日17:00前登录ehall,并进入“学生出国出境服务”应用,完成该项目申请。其余合作院校交换信息将陆续完善,请持续留意附件内交换项目信息文档。


附件信息:

1.2027年春季学期校级港澳台交换项目信息

2.附件:复旦大学学生赴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docx


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65646056

Emailzhangruo@fudan.edu.cn